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廉洁校园特约监督员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相结合的长效监督机制,拓宽民主监督渠道,密切党群关系,构建清正廉洁的校园政治生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制度和规定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廉洁校园特约监督员的基本条件
1.廉洁校园特约监督员主要来自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群众代表;
2.政治思想素质好,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思想政治工作水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在教职工中有一定的影响力和较高的群众公认度;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敢于坚持原则,敢于说真话报实情,敢于同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做斗争,能够积极为廉洁校园建设建言献策;
4.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听取广大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和苗头性问题能及时掌握和反映。
二、廉洁校园特约监督员的聘任
1.学校廉洁校园特约监督员人选,由校纪委和二级单位商定,正式确定前须征得本人同意;
2.审核通过后,由校纪委颁发聘书,予以公布。聘期一般为三年。聘期届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但一般不超过两届;
3.廉洁校园特约监督员在任职期间不能胜任工作或出现违法违纪等情况,由校纪委撤销其资格。廉洁校园特约监督员因其他原因提出辞退时,需履行报批手续,候补人选由校纪委和其所属的二级单位商定。
三、廉洁校园特约监督员的职责权利
1.应邀列席校纪委召开的有关工作会议,了解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主要任务,对廉洁校园建设提出意见和建议;
2.了解和反映全校全面从严治党情况,以及师生员工对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本单位执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并提出工作建议;
3.对党员领导干部及党员干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情况进行监督;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级有关文件和学校有关要求情况进行监督;
4.受校纪委委托有权了解师生员工所反映问题的详细情况,并积极协助组织调查核实。
四、廉洁校园特约监督员的基本义务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并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2.接受学校党委、纪委的领导,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国家及职务秘密;
3.坚持实事求是,公正廉洁,不谋私利,尽职尽责;
4.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师生员工权益,勇于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五、廉洁校园特约监督员的组织管理
1.廉洁校园特约监督员是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学校廉洁校园建设的监督工作。
2.校纪委负责廉洁校园特约监督员的组织管理等工作,有计划地安排廉洁校园特约监督员参加有关会议和业务培训等活动;
3.对廉洁校园特约监督员反映的情况和意见,由校纪委负责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
4.校纪委负责安排专职纪检干部与廉洁校园特约监督员保持经常性联系,并定期组织召开廉洁校园建设专题工作会,廉洁校园特约监督员对工作开展情况及有关意见建议进行汇报,共同研究对策办法;
5.廉洁校园特约监督员所在学院和部门对监督员的工作要予以支持;校纪委对认真履行职责、成绩突出的廉洁校园特约监督员予以表彰,并作为个人评优评先依据;
6.校纪委负责维护廉洁校园特约监督员的权利,对打击报复廉洁校园特约监督员者,一经查实,给予严肃处理。
本规定由校纪委负责解释。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共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O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