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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巡审”联动工作办法

发布日期:2026-09-03 作者: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北京市委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整合学校纪检、巡察、审计监督力量,破解监督分散、重复检查、存在监督盲区等问题,持续提升监督质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为学校“并校扩容、提质升本”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中央巡视工作方针,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目标,紧紧围绕学校改革发展中心大局,健全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协同互补、同向发力工作模式,构建系统、高效、精准的监督联动机制。扎实做好上级巡视、审计及各类监督反馈问题整改,打造“横向联动、纵向贯通”的校内大监督格局,完善学校监督体系,凝聚监督合力,持续提升监督治理效能。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分工协作、严格保密。压紧压实监督部门职能责任,将贯通协同要求贯穿监督工作全过程,切实提升监督工作协同性、实效性。

三、主体职责

(一)纪检监察监督

由校纪委统筹,纪检监察办公室承担日常具体工作。聚焦政治监督,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监督检查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上级工作要求及学校党委工作安排情况;规范受理信访举报、分类处置问题线索,依规开展执纪审查与问责追责;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深化风腐同查同治,督促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完善“3+3+3”廉洁教育体系,持续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二)巡察监督

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巡察办公室(以下简称党委巡察办)负责组织实施。坚守政治巡察定位,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重点内容,重点检查被巡察单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师德师风建设等履职情况;坚持 “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督促被巡察单位抓实问题整改;充分发挥“政治体检”作用,穿透排查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环节与重点领域廉政风险点。

(三)审计监督

由学校审计委员会统筹,审计处具体开展各项审计业务。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坚持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常态化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工程建设审计、财务收支审计、各类专项审计。坚持从政治高度审视经济管理活动,督促领导干部自觉践行“两个维护”;紧盯办学管理薄弱环节防控廉政风险,细化业务流程、规范权力约束。主动为纪检监察、校内巡察工作提供专业核查意见等技术支撑,依规移送审计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持续跟踪督办审计整改落地见效。

四、联动工作机制

(一)联系协作机制

建立“纪巡审”联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纪检监察办公室、党委巡察办、审计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统筹谋划联动监督工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分析研判重大廉政风险,研究部署联合监督任务,统筹推进三类监督贯通协作。建立常态化联席会议制度,原则上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参会人员为三方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业务骨干。三方在制定年度监督计划、开展专项监督、核查问题线索等工作中统筹协调、互通情况、协同配合;遇重大线索、专项巡察、上级专项督查等重要事项,可临时召开专题会商会议。每轮校内巡察启动前召开巡前通气会,由纪检、审计部门通报被巡察单位廉政情况、历年问题台账,为巡察精准查找问题提供支撑。

(二)资源共享机制

健全三方信息互通、成果共享、力量融合工作机制,同步加强与校内职能部门会商研判,构建全校“大监督”工作格局。工作中可根据需要相互调取监督报告、整改台账、政策文件、项目资料,在人员抽调、核查手段等方面相互支撑,实现职能优势互补。结合巡察工作实际,灵活采取“巡审同步、先审后巡、先巡后审”模式,对重点单位、重点项目同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延伸审计或专项审计;针对基建、采购、经费管理等高风险领域联合开展专项监督,充分释放纪巡审贯通融合监督效能。

(三)问题线索移交反馈和成果运用机制

三方在履职过程中发现、掌握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严格按照保密程序规范互通、移交、处置。巡察、审计工作中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统一移送校纪委办理。加强工作中发现的系统性、领域性、基础性、倾向性、政策性等共性问题研究,共享重要成果,为相互工作提供借鉴参考。

(四)协同整改机制

强化整改联动机制,推动巡视、审计、巡察等整改联合督查常态化建设。分管(联系)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压实整改责任,加强对整改工作的指导、督导与检查。在巡察过程中,重点关注被巡察单位落实日常监督重点问题纪律检查建议书、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督促被巡察单位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党委巡察办、审计处每年年底向校纪委通报整改落实情况,校纪委将巡察、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作为日常监督、研判政治生态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各监督部门要扎实履行职责,统筹推进协同监督各项工作,实现监督高效运行、常态长效。各监督主体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全体工作人员发扬斗争精神、敢于较真碰硬,创新监督方式方法,严格遵守保密、廉洁等各项工作纪律,持续提升监督执行力与治理效能。

六、附则

本办法与上级巡视巡察、纪检监察、审计相关法规制度配套执行。学校原有相关协同监督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本办法由纪检监察办公室、党委巡察办、审计处共同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中共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6 年 9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