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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委员、专职纪检监察干部联系二级党组织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25-03-31 作者: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推动二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充分发挥纪委委员、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作用,提升整体监督质效,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制度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纪委委员、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在校党委和校纪委领导下开展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监督与教育并重原则,发挥沟通协调、指导督促作用。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纪委委员、专职纪检监察干部联系二级党组织工作职责

(一)了解二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实情况,特别是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民主决策、科学管理情况,强化规则程序意识和权力行使监督。

(二)指导、督促二级党组织贯彻落实上级机关及学校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三)指导、督促二级党组织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协助校纪委调查、处理党组织和党员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四)督促二级党组织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重大节假日前对所联系二级党组织进行过节提醒,并对“四风”问题进行监督检查。

(五)指导二级党组织开展廉洁文化建设和警示教育活动,加强对党员干部党性教育和廉政教育。围绕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新任务新要求,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宣讲,推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工作在基层落地

(六)对二级党组织各级纪检委员同级监督职责履行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针对不同二级党组织职责职能和个性问题,制定个性监督清单,提升监督质效。

(七)听取二级党组织党员群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对发现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问题、师生关心的热点问题及制约纪检监察工作深入开展的难点问题,及时向校纪委报告,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与建议并持续监督落实整改情况。

)完成校党委、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级党组织工作职责

(一)积极配合纪委委员、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工作,主动、自觉地接受监督和指导。

(二)与联系本单位的纪委委员、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保持经常性的工作沟通,及时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领导班子分工调整情况及重要工作或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等情况。每半年以适当方式向联系本单位的纪委委员、专职纪检监察干部汇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三)涉及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组织换届及党风廉政建设等重要活动或会议时,主动邀请联系本单位的纪委委员、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并及时报送有关通知和工作文件。

第三章 工作纪律和要求

 纪委委员、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纪律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纪委、市纪委会议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学校纪委工作部署,加强纪检监察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二)自觉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规定,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自觉接受师生监督。

(三)坚持问题导向,在工作中发现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及时向校纪委报告。对重大问题的答复和处理,须经校纪委集体研究或主要领导批复后进行。

 纪委委员、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要求

(一)纪委委员、专职纪检监察干部适时列席所联系二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组织换届会议,参加所联系二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会议、活动或检查会后及时将有关情况向校纪委进行报告

(二)在年底校纪委全委会上,纪委委员、专职纪检监察干部要将所联系二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作为重点内容在年度述职中予以体现。

第四章 附则

纪委委员、专职纪检监察干部联系二级党组织分工由校纪委研究确定。根据工作需要,定期进行调整。

 本办法由校纪委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中共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O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