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
部门概况
部门工作职责
部门基本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学校的各项决议、决定和规章制度。
二、负责制定本部门主管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负责制定本部门主管工作的规章制度。
四、负责本部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五、负责本部门的安全、信息、保密、信访、统计、档案、资产与经费管理等工作。
六、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兄弟单位和对口业务部门的联系。
纪检监察办公室是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同时承担行政监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检查和监督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遵守党章党纪的情况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二、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增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
三、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开展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
四、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具体落实有关的监督责任。
五、调查和处理本校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章党纪案件,调查和处理行政机构及行政监察对象(学校行政机关部门及其行政干部和学校任命的其他行政人员)违反政纪的案件,及时向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
六、接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举报和控告。
七、受理党组织、党员和教职工对党纪、政纪处分不服的申诉,保障党员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八、健全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互联网监督机制,督促有关部门健全完善规章制度。
九、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学校有关规定,对监察对象进行行政监察。
十、负责处理学校纪委的日常事务;开展党风、党纪调研;会同学校组织部门,做好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征求群众意见工作。
十一、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